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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罪上什麼地方告去?

遺棄罪上什麼地方告去?

遇到麻煩就找警察,這是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堅信的一點。雖然一些民事糾紛可以報警進行處理,但要是對於刑事犯罪的話,此時直接找警察是否能夠對案件作出處理了。需要注意我國判處行為人是否有罪,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具體針對到遺棄罪,大家知道遺棄罪上什麼地方告去才好嗎?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遺棄罪上什麼地方告去

遺棄罪可公訴可自訴,社會人任何一個人只要發現都可以報警。接受報案後,公安機關會進行偵查。或者本人可自訴到法院。遺棄在現實中是很常見的,如離婚雙方都不想撫養孩子的,或子女不願贍養父母的等,但司法實踐中一定要看情節,看具體情況。比如,生活富裕的子女不願意贍養老人和生活無著的子女沒能力贍養父母,情節就完全不同。

二、構成遺棄罪應該走的法律程式

遺棄罪是《刑法》規定的輕微犯罪,社會危害性相對搶劫等其他犯罪要小得多,僅限於家庭成員之間,對其他人沒有危害,所以還是調解或通過其他方式解決更妥當。比如,福利機構通過一些途徑幫孩子們找到父母,只要父母接受,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不必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安司法機關對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和必要的調查後,應分別不同情況予以處理:

(一)對於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辦人員填寫《立案報告表》,包括:

①填報單位、案別、編號、發案時間和地點、傷亡情況及財物折款、案情概述、承辦人員姓名及填表時間等。

②製作《立案請示報告》,經本機關或部門負責人審批後,製作《立案決定書》。

③最後,由負責審批人簽名或蓋章。屬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還要報請上級人民檢察院備案。上級人民檢察院認為不應當立案的,以書面形式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撤銷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訴案件,經審查認為具備立案條件的,應當在收到自訴狀或口頭告訴第2日起15日以內立案,並書面通知自訴人。

(二)對於決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員製作《不立案通知書》,有關負責人同意後,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並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主管機關應當認真複議,並將複議結果通知報案,控告,舉報的單位或者個人。

自訴案件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15日以內作出不立案決定,書面通知自訴人並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對於那些雖然不具備立案條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門給予一定處分的,應當將報案、控告或舉報材料移送主管部門處理,並通知控告。

遺棄罪上什麼地方告去比較好?首先我們需要區分一下遺棄罪是屬於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若是自訴案件的話,那麼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但原則上遺棄罪是屬於公訴案件的,即只有在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的時候,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犯有遺棄罪的時候,法院才能作為自訴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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