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現金收條怎麼寫有法律效力
一、一般現金收條怎麼寫有法律效力?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型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條”或“收據”字樣。
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為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著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2、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條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二、借條和收條的區別有哪些?
1、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係,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後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係。
3、訴訟時效不同。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訴訟時效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別的:對於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4、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援其訴求。
其實收條的寫法非常簡單,但收條生效的關鍵在於,收條的內容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寫收條的人也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比如逼迫別人去寫收條或者精神病人寫的收條,就都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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