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致死精神損害賠償有嗎
一、故意傷害致死精神損害賠償有嗎
可以自行主張
故意傷害罪不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可以通過提起民事訴訟,依據判決書獲得物質賠償。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八條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故意傷害罪該如何判刑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4、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這裡是指實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為又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具體說來,即在刑法條文標有“致人重傷”、“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等字樣的犯罪,應當按照刑法各該條的規定,定罪量刑。
三、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的範圍有哪些
1、侵害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等人格權,給他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2、侵犯監護身份權非法使被監護人脫離監護,給監護人造成精神損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權或非法利用、侵害遺體、遺骨給死者近親屬造成精神損害的;
4、滅失或毀損他人具有人格象徵意義的特定紀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損害。
對於精神損失費的數額,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綜合考慮,參照一定的標準來進行計算,比如說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來計算,一般對於故意傷害罪,如果想要獲得精神損失的賠償的話,可以單獨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來主張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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