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有哪些責任刑事責任?
一、普通人有哪些責任刑事責任?
刑事責任,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型別:
1、管制
管制是刑法規定的一種相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 ,刑罰中最輕的一種。由人民法院對罪行較輕的作出的判決,公安機關在本人住所地執行。時間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3年。
2、拘役
拘役是一種短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由法院根據刑法對犯罪情節與危害後果較輕的人判處的刑罰判決,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為拘役所執行。時間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1年。
3、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是刑法規定的一種對大部分犯罪人普遍適用的、高度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罰,刑期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併罰最長不超過25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強制執行。
4、無期徒刑
無期徒刑也即沒有期限的徒刑,是對罪行較重的人終身監禁的刑罰。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在服刑期間表現好或有立功表現等,刑法規定可獲得判刑,減刑後的最少服刑期不得少於13年。由司法機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
5、死刑緩期2年執行
對罪行特別嚴重犯罪人的罪行依法判處了死刑,但又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宣告緩期2年執行的刑罰。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被緩期2年執行人又故意犯罪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執行死刑;如果表現較好,沒有故意犯罪,2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2年期滿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6、死刑
對罪大惡極,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犯罪判處剝奪生命的極刑;一般採取注射、電擊、槍斃的方法執行,家屬可以收屍。死刑的執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二、刑事責任與行政責任有什麼不同?
1、追究的違法行為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的是一般違法行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是犯罪行為;
2、追究責任的機關不同: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決定,追究刑事責任只能由司法機關依照《刑法》的規定決定;
3、承擔法律責任的後果不同:追究刑事責任是最嚴厲的制裁,可以判處死刑,比追究行政責任嚴厲得多。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況下,只有犯罪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達到了立案標準,並且被人民法院判決有罪的時候,才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的,但每一個犯罪行為人承擔的刑事責任是不同的,此時是要根據犯罪行為人的實際犯罪行為的嚴重程度等來確定的。
-
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搶奪國家機關的證件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
-
酒後襲警涉嫌犯襲警罪嗎?
酒後襲警不一定涉嫌犯襲警罪,若是襲警行為同時滿足於以下要件,襲警罪的罪名成立: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警察正常的執法管理活動。侵害的物件,是依法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2、客體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或者履行...
-
打架拘留7天算犯罪記錄嗎
一、打架拘留7天算犯罪記錄嗎犯罪記錄是在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的記錄,打架鬥毆只是行政拘留的,不會產生犯罪記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
-
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