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犯罪分子要想在判刑的時候同時被宣告緩刑的話,則肯定是要先符合法律中關於緩刑的條件的。而一旦適用緩刑的話,則也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那到底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是怎樣的
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有三種:
1、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刑法規定的法定撤銷緩刑的情形,緩刑期滿,宣告原判刑期不再執行;
2、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在判決宣告前還有其他漏罪沒有判決,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漏罪進行判決,把前後兩罪的刑期總和計算,按數罪併罰的原則決定刑罰執行期限;
3、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情節嚴重的,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二、緩刑適用的條件是什麼
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後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2、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於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實用緩刑,因為他們有可能再次危害社會。
緩刑實用的上述二個條件缺一不可,必須同時具備才能適用緩刑,正確適用緩刑的條件,對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對正在準備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懾力,充分發揮刑法的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
即使能夠被適用緩刑,此時也不代表就一定不會執行原判刑罰了。要是在緩刑考驗期內不遵守相關規定,或者犯了新罪、發現漏罪的話,那麼都是會撤銷緩刑,然後執行原判刑罰的。具體關於適用緩刑的法律後果,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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