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一、新刑法對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既遂的處罰標準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等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
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違背受託義務,擅自運用客戶資金或者其他委託、信託的財產,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與非罪的認定
實踐中要注意區別擅自運作與不當運用。兩者最根本的區別在於是否違背受託義務,是否有客戶的明確授權。至於什行為需要客戶授權以及如何判斷客戶授權的形式,則應按照法律法規的具規定。如《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接受證券買賣的委託,應當根據委託書載明的證券名稱、買賣數量、出價方式、價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規則代理買賣證券。證券公司辦理經紀業務,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而決定證券買、選擇證券種類、決定買賣數量或者買賣價格。只要該具體投資行為經過客戶的明確授權,就不應作為本罪處理。特別是對於信託行為,由於一般授權較為概括,受託人的行為相對較為自由。只要不違反信託義務和目的,即使由於受託人過失導致信託財產重大受損,也不應按本罪處理。
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成立,以存在資產管理委託理財關係為前提,只有在被告單位與客戶之間存在資產管理委託理財關係,才有適用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的空間。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是純正的單位犯罪,即該罪犯罪主體只能是單位,不包括自然人。換言之,本罪必須符合單位犯罪的犯罪構成,即以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體現單位的意志,違法所得歸單位所有。
-
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惡勢力團伙如何認定
一、黑惡組織如何認定判刑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援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
-
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
一、偵查期間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的規定有哪些1、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2、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有期徒刑最短是多長
三種情況: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
-
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量刑標準
一、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量刑標準1、犯本條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