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司法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
一、顱腦損傷司法鑑定級別標準是什麼
一級傷殘: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 意識消失;
3、 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二級傷殘 :
1、 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 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 明顯職業受限;
4、 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 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 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 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 各種活動降低;
3、 不能勝任原工作;
4、 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 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 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 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
1、 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遠距離流動受限;
3、 斷續工作;
4、 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
1、 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 社會交往能力有所下降。
二、什麼是顱腦損傷
顱腦損傷是一種常見外傷,可單獨存在,也可與其他損傷複合存在。其分類根據顱腦解剖部位分為頭皮損傷、顱骨損傷與腦損傷,三者可合併存在。頭皮損傷包括頭皮血腫、頭皮裂傷、頭皮撕脫傷。顱骨骨折包括顱蓋骨線狀骨折、顱底骨折、凹陷性骨折。腦損傷包括腦震盪、瀰漫性軸索損傷、腦挫裂傷、腦幹損傷。按損傷發生的時間和型別又可分為原發性顱腦損傷和繼發性顱腦損傷。按顱腔內容物是否與外界交通分為閉合性顱腦損傷和開放性顱腦損傷。根據傷情程度又可分為輕、中、重、特重四型。
三、顱腦損傷的表現
1、一般表現
(1)意識障礙絕大多數病人傷後即出現意識喪失,時間長短不一。意識障礙由輕到重表現為嗜睡、矇矓、淺昏迷、昏迷和深昏迷。
(2)頭痛、嘔吐是傷後常見症狀,如果不斷加劇應警惕顱內血腫。
(3)瞳孔如果傷後一側瞳孔立即散大,光反應消失,病人意識清醒,一般為動眼神經直接原發損傷;若雙側瞳孔大小不等且多變,表示中腦受損;若雙側瞳孔極度縮小,光反應消失,一般為橋腦損傷;如果一側瞳孔先縮小,繼而散大,光反應差,病人意識障礙加重,為典型的小腦幕切跡疝表現;若雙側瞳孔散大固定,光反應消失,多為瀕危狀態。
(4)生命體徵傷後出現呼吸、脈搏淺弱,節律紊亂,血壓下降,一般經數分鐘及十多分鐘後逐漸恢復正常。如果生命體徵紊亂時間延長,且無恢復跡象,表明腦幹損傷嚴重;如果傷後生命體徵已恢復正常,隨後逐漸出現血壓升高、呼吸和脈搏變慢,常暗示顱內有繼發血腫。
2、特殊表現
(1)新生兒顱腦損傷幾乎都是產傷所致,一般表現為頭皮血腫、顱骨變形、囟門張力高或頻繁嘔吐。嬰幼兒以骨膜下血腫較多,且容易鈣化。小兒易出現乒乓球樣凹陷骨折。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傷後反應重,生命體徵紊亂明顯,容易出現休克症狀。常有延遲性意識障礙表現。小兒顱內血腫臨床表現輕,腦疝出現晚,病情變化急驟。
(2)老年人顱腦損傷後意識障礙時間長,生命體徵改變顯著,併發顱內血腫時早期症狀多不明顯,但嘔吐常見,症狀發展快。
顱腦損傷屬於一種外傷。顱腦損傷可分為一般表現以及特殊表現,並且在這個通常情況下,顱腦損傷是與其他損傷一起存在的,所以顱腦損傷司法鑑定是十分複雜的。在上文介紹中,我們可以發現顱腦損傷司法鑑定級別一共分為十級,當然每一級是有不同的標準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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