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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傷二級可以取保嗎

在司法實踐中,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後如果犯罪嫌疑人認罪態度較好,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在犯罪嫌疑人申請或者有其他人代為申請的條件下,公檢法三部門可以取保候審

重傷二級可以取保嗎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司法部門“可以”或者“應當”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適用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依法應當逮捕,但因患有嚴重疾病,或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不宜逮捕的;

(4)對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經過訊問、審查,認為需要逮捕但證據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件,在法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不能結案,採取取保候審方法沒有社會危害性的。

(6)對持有有效護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標籤:重傷 二級 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