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條件下檢察院能決定刑事拘留
一、哪些條件下檢察院能決定刑事拘留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
(一)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二)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二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決定拘留: (一)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二)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二、檢察院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行為,人民檢察院應當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故意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圖自殺、逃跑,逃避偵查、審查起訴的;
(三)實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或者干擾證人作證,足以影響偵查、審查起訴工作正常進行的;
(四)對被害人、證人、舉報人、控告人及其他人員實施打擊 報復的。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違反取保候審規定的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一)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造成嚴重後果,或者兩次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
(二)經傳訊不到案,造成嚴重後果,或者經兩次傳訊不到案的;
(三)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絡方式發生變動,未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公安機關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違反規定進入特定場所、與特定人員會見或者通訊、從事特定活動,嚴重妨礙訴訟程式正常進行的。
需要對上述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已交納保證金的,同時書面通知公安機關沒收保證金。
在我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均是有權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只不過這兩個機關在採取措施的時候,需要滿足的條件不太一樣。同時有關法律中規定,檢察院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拘留證是必須要出示的。通常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經過部門負責人稽核之後,再由檢察長決定是否拘留。
-
逮捕後多長時間才會判刑?
律師解析:從逮捕到判刑,一般至少需要兩個月的時間。對於案情比較複雜的,可以適當延長一個月。案件移交法院之後,審查起訴的時間通常是一個月,對於重大案件可以適當延長半個月。對於補充偵查的,會以兩次為限,每次都是一個月。被害人對於起訴,或者是不起訴的決定時間是七...
-
詐騙罪從犯怎麼緩刑
律師解答:滿足條件就可以緩刑。律師解析:滿足條件就可以緩刑。需要滿足的條件有:1、詐騙罪犯罪情節較輕,2、罪犯在獄中有悔罪表現,並且沒有再犯罪的危險,3、罪犯如果被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一定會被宣告緩刑的情況有:1、罪犯的年齡不滿十八週歲;2、...
-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限是怎樣規定
律師解答:最遲15個月。律師解析:逮捕之後,公安有二個月的偵查時間,經上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重大刑事案件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然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長審查一個半月,期間可以退查給公安,那樣公安又可以偵查一個月,之後再送檢察院,檢察院再審查一...
-
逮捕證下來多長時間的懲罰
律師解析:逮捕和判刑沒有必然的聯絡。逮捕證只是公安機關對嫌疑人的一個措施。判刑是法院通過證據進行全案分析。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