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監外執行的條件主要是什麼
一、辦理監外執行的條件主要是什麼
對於一般罪犯,都是在監獄內服刑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如果罪犯有特殊情況,不易在監獄內執行,可以採取監外執行的方法執行刑罰。服刑人員適用監外執行的條件,有以下幾種:
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兩項規定的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社群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二、申請監外執行的程式是怎樣的
1.對於罪犯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開具證明檔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審批。罪犯所在單位可提供有無偽病、詐病以及自殺、自殘等情況供醫生參考。對符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由監獄提出書面意見一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監獄管理機關批准。批准機關應當將批准的暫予監外執行決定,通知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和原判人民法院,並抄送人民檢察院。
2.人民檢察院認為暫予監外執行不當的,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個月以內將書面意見送交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接到人民檢察院的書面意見後,應當立即對該決定進行重新核查。
3.罪犯在出監之前,監獄應當填寫《罪犯出監後登記表》,連同批准監外執行決定一併送交執行地的縣級公安機關。原關押監獄應及時對罪犯進行監督改造。
4.罪犯在監獄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原關押監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減刑或者假釋的解釋。
5.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對刑期未滿的罪犯,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收監;刑期屆滿後的,由原關押監獄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執行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
6.對家在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罪犯,可以將罪犯及其檔案材料轉給其居住地的監獄管理機關,由該機關指定一個就近的監獄負責管理。在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時,收監執行;刑期屆滿的,辦理釋放手續。
檢察院對監外執行有監督權。
監外執行則屬於是被判處刑法或處在服刑期內,罪犯因某種原因無法在監獄內服刑,而需要在監獄外服刑的制度。監外執行期間是計入服刑時間內的。當監外執行的原因消失後,如果罪犯刑期未滿的,仍須收監執行;如果刑期已滿的,則需要及時釋放。如果在監外執行期間發現罪犯實際不屬於監外執行條件的,或者嚴重違反監外執行監督管理條例的,也應當及時收監。
-
逮捕法庭可批准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法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批准逮捕的情況包括:1.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認為需要逮捕被告人時,由辦案人員提交法院院長決定;2.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應予逮捕的,也可以決定逮捕。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
預謀詐騙罪怎麼判
律師解答: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律師解析:預謀詐騙怎麼判刑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會較詐騙罪輕。預謀詐騙屬於預備犯罪,包括為實施詐騙準備工具和物品、為達到犯罪目的製造條件。根據法律規定,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詐騙罪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法律依據:《...
-
判拘役緩刑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判拘役緩刑時間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緩刑考驗期是指法律規定的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社會上對其進行考察的期限。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
-
盜竊刑事拘留標準是多少
律師解析:只要是有盜竊行為的,不論盜竊金額達到多少,都會受到治安處罰,都可以拘留。依據相關規定,有盜竊行為的,一般處5-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盜竊情節較重,那麼會處10-15日的拘留,還可以對當事人並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