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罰款等強制措施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1994年5月12日)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十六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第二十八條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處罰款、罰金、追繳、沒收財產或者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返還財產;(二)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解除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造成財產損壞或者滅失的,依照本條第(三)(四)項的規定賠償;(三)應當返還的財產損壞的,能夠恢復原狀的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按照損害程度給付相應的賠償金;(四)應當返還的財產滅失的,給付相應的賠償金;(五)財產已經拍賣的,給付拍賣所得的價款;(六)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的,賠償停產停業期間必要的經常性費用開支;(七)對財產權造成其他損害的,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986年4月12日)
第一百二十一條 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一百三十四條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修理、重作、更換;(七)賠償損失;(八)支付違約金;(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十)賠禮道歉。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並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
-
國家賠償申請時效2022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
眾所周知,國家賠償的案件,跟普通的案件一樣,都是有時效規定的。當然,普通的訴訟案件,它的時效是訴訟時效。而國家賠償申請他是一個申請時效。但是對於許多普通老百姓來說,他們並不知道。國家賠償申請時效在我國是怎樣規定的?下面為大家介紹。一、申請國家賠償期限賠...
-
關於國家賠償執行是如何進行辦理的
國家賠償是我國法治社會發展的主要進步的表現之一,對我國的相關公民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發展起到了尤為重要的作用。我國的相關國家賠償需要當事人進行相應的申請,由相關部門進行審理後,決定這類賠償的發放的工作辦理的。一、國家賠償法院如何受理流程:(一)受理1、賠...
-
國家賠償期限兩個月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國家賠償,就是國家給予受害人一定賠償費用的一種法律規定,國家賠償,是因為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因為一些違法行為,比如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自己的職權對受害人進行毆打等的,造成受害人人身財產受到傷害的,受害人就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那麼關於國家賠償期限兩個月...
-
徵地強拆事件中,國家賠償搬家費是否有包括在內?
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公務而侵害到公民的財產與人身權利,從而需要對被侵害人員作出的賠償,該賠償由國家進行承擔。我國的徵地拆遷工作開展得如火如荼,其中不乏有一些違規執法的工作人員因使用強拆等手段而導致被徵地人員的財產受到損失。那徵地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