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故意傷害致死輕判嗎?
一、持刀故意傷害致死輕判嗎?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追究刑事和民事賠償的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從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到法院判決,原則需要五個月左右的時間。主動賠償受害人損失,酌情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連結:《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區分
1、與一般毆打的界限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毆打行為表面上給他人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但顯著輕微,即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不構成輕傷的,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因此,在區分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時,既要考慮行為是否給人體組織及器官機能造成了損害,又要考察損害的程度。
2、與故意殺人罪的界限
就一般情況講,兩罪並不難區分,但在碰遇故意殺人未遂造成傷害或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情況時,二罪易混淆。要把握二罪的主要區別在於行為人是否以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為故意內容。如果行為人無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傷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觀上行為導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傷害罪致死認定;如果行為人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為沒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也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傷害還是殺人,應遵循主客觀相一致的原則,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實,從行為人與被害人的關係,案件的起因、過程、結果、作案的手段、使用的工具、打擊的部位、強度、作案的時間、地點、環境條件、行為人作案前後的表現等方面入手,進行綜合分析、判斷。
3、與過失致人死亡的界限
在故意傷害致死的情況下,二者相近之處是:在客觀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在主觀上行為人對死亡結果的發生往往都表現為過失的心理態度。二罪根本區別在於,前罪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其死亡結果是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後罪沒有犯罪的故意,是由於過失致人死亡。司法實踐中,依據案情查明行為人有無犯罪故意,對劃清二罪的界限,至關重要。
我國所有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都是會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暴力的行為侵犯公民的人身安全也是會構成故意犯罪,那麼在出現了故意傷害後當事人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因為故意傷害行為造成了人身傷害也是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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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人是否一定會懲罰
律師解析:故意傷人不一定會判刑的,故意傷人致人輕微傷是不需要判刑的,但是致人輕傷及以上是會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是需要判刑的。故意傷害罪,是指標對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刑法》故意傷人,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限於輕傷、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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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致人重傷罪既遂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既遂的,判罰具體如下:1、一般情況下,構成犯罪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過失致人重傷罪是過失造成他人身體重傷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具體情況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合法的認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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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具體有哪些
律師解答:他人的身體權。律師解析: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應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行為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在主觀上持有的是故意的心態。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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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殺大熊貓怎麼處置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如果捕殺大熊貓,則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該罪的判罰有三種情形:1、犯此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2、犯此罪,如果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3、犯此罪,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