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因此財產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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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是什麼
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一、職能管轄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2、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3、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審判管轄1、級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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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訴後撤訴,第二次起訴算第幾次
一個案件只能撤訴一次,但是撤訴不影響當事人再次上訴的權利。依據相關規定,當事人撤訴或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四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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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訴時效要如何計算
追訴時效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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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的迴避制度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47條規定,迴避有兩種:當事人申請回避和審判人員主動迴避。當事人申請回避是當事人認為審判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者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判,有權申請審判人員迴避。根據《最高法院解釋》第47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回避,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