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以暫緩執行嗎
依據法律的規定,刑事拘留是沒有暫緩執行制度的,刑事拘留是刑事強制措施,是公安機關先予執行的,行政拘留可暫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
打人被拘留有什麼影響
行政拘留沒有案底,案底是針對刑事處罰而言的。但是,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處罰,公安機關會製作形成治安拘留檔案,保留在原辦案單位,且永久存檔。這個記錄對於個人的一般生活沒有太大影響,但是對於參軍政審或者公檢法類等公務考試的政審環節會有影響。依據《刑法》。...
-
刑事自訴案件向哪級法院提出申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三條的規定,1、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第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以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2、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訴,可以告知...
-
追訴時效的概念是什麼
追訴時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規定的國家對犯罪人行使刑罰請求權或刑罰執行權的有效期限。據此,刑法中的時效可以分為追訴時效和行刑時效兩種。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
-
關於審理盜竊案件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