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到什麼程度為輕傷
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而在具體的刑事案件中,是不構成輕傷,應由公安機關委託法醫在對傷者的傷情進行檢查後,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規定依法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第二條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於輕微傷害的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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