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犯追訴時效如何計算
連續犯追訴時效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連續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一個概括的故意,反覆實施了數個獨立犯罪的行為,而觸犯了同一罪名。連續犯必須符合以下條件:連續犯必須是行為人基於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必須實施性質相同的數個行為;數次行為具有連續性;數次行為必須觸犯同一罪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89條規定:“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可見,連續犯的追訴時效從連續犯的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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