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的三性與證明力分別是什麼意思?
一、什麼是證據的三性
證據三性即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
(一)合法性判斷
證據合法性,側重於形式,主要解決證據資格也就是證明能力的問題。
1、證據形式應當符合訴訟法的法定分類。
2、取證主體要適格,取證方法和程式要合法。
(二)真實性判斷
證據真實性,即證據所表達的事實或內容是真實的,不是臆想或虛構的。
1、利害關係規則。如果證據與結果或當事人存在利害關係,通常會影響到言辭的真實性。
2、生活邏輯規則。若言辭證據存在因果時序邏輯錯誤,則內容真實性存在疑問。
3、相互印證法則。若證據之間內容吻合、細節一致,則稱能夠相互印證,其真實性顯著增強。比如傳來證據最好由原始證據來印證。
4、僅就言辭證據而言,距發案時間越近,其真實性越強。
(三)關聯性判斷
證據關聯性,是指證據與待證事實必須密切相關,具備證明待證事實的屬性。
關聯性證據包括定罪證據和免罪證據兩種。定罪證據與事實之間是內在的直接的關係,而免罪證據與事實之間則是外在的間接的關係。例如死刑案證明標準更嚴格,要求“排除一切合理懷疑”。
1、先前型別行為,如“前科行為”,不得作為定罪證據,但可以作為量刑證據。
2、品行證據,不得作為定罪證據,但可以作為量刑證據。
3、表情證據,既不得作為定罪證據,也不得作為量刑證據。
二、證據的證明力
證據的證明力,是指證據在證明案件事實方面所起的作用。所有的證據都具有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用,但證據不同,其證明作用力的大小也有所不同,即證據證明力的強弱有所不同。例如,直接證據的證明力就往往大於間接證據的證明力,傳來證據的證明力就弱於原始證據的證明力。證明力的強弱或大小常常是通過對立或矛盾證據之間的比較顯現出來的。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證據證明力的有無和大小的確定,一是根據法律的規定,一是依靠法官的判斷。根據法律的規定確定或判定證據證明力的有無和大小的原則,在訴訟法理論上被稱為“法定證據原則”;證據證明力有無和大小的認定依賴於法官的自由判斷,則被稱之為“自由心證原則”,或為“自由心證原則”的基本的和主要的內容。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證據的三性與證明力的相關解釋。證據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不容忽視,證據不同,證明力也不同。證據應合法、真實且與事實相關聯,它被稱為證據的三性,而證據的證明力則表示該證據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用的大小,作用越大,證明力越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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