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訴訟的訴要的法律規定
訴要,又稱訴訟請求,是指原告通過人民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請求。訴的種類不同,訴訟請求也不同。給付之訴的訴訟請求是交付某項財物或者為一定的行為;確認之訴的訴訟請求是對某一法律關係的確定;變更之訴的訴訟請求是改變或者消滅某種法律關係。在訴訟中,被告反訴提出的請求,訴訟中的第三人向原訴的原、被告提出的請求,也是訴訟請求。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五十一條是關於訴訟請求的放棄、變更、承認、反駁以及反訴的規定。
一、訴訟請求的放棄
放棄訴訟請求是原告在訴訟中申明放棄自己已提出的實體權利主張。放棄訴訟請求是一種訴訟行為,但同時處分的是實體問題,所以又具有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放棄訴訟請求不等於撤訴,二者的區別在於:第一,前者既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為,又是向被告所作的行為;而後者僅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為。第二,前者處分的是實體意義上的民事權利,訴訟請求放棄後所放棄部分的爭議自然消除;而後者處分的是程式意義上的訴權,所指向的是訴訟程式,其目的在於終結訴訟,撤訴之後爭議仍然存在。第三,前者因其具有消除糾紛的目的和效果,所以進行該項行為沒有審級上的限制,原告可以在第一審程式為之,也可以在第二審程式中為之,還可以在再審、執行和解中為之;但撤回起訴只能在第一審宣判前進行,撤回上訴只能在第二審宣判前進行。
在訴訟過程中,原告有權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全部或者部分放棄自己對於被告的實體權利請求。比如,原訴請求被告償還1000元欠款,後來原告全部放棄了這一請求,不要求被告償還了;或者原告部分放棄訴訟請求,僅要求被告償還500元。原告全部放棄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可以終止案件的審理;部分放棄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對放棄部分的實體權利,可以不予裁判。
二、訴訟請求的變更
變更訴訟請求是指原告提起訴訟之後,又以新的訴訟請求來代替原來的訴訟請求。比如,原訴請求解除收養關係,後來原告又請求支付收養期間的撫養費。又比如,原訴請求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後來原告僅請求支付違約金,不再請求賠償損失了。原告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變更後的請求作出裁判。因此,原告變更訴訟請求,一般應在判決作出前提出,只有減少訴訟請求,才可以在判決作出後提出。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是原告的一項訴訟權利,但該項權利的行使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否則,人民法院可不予准許。
三、承認訴訟請求
承認訴訟請求是指被告對於原告提出的實體權利的請求表示認可。承認訴訟請求,有的是無條件的,即承認對方提出的事實或者全部請求;有的是附條件的,即只是部分承認對方的請求。比如,原告訴請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償還借款,被告承認原告所訴事實,並承諾如數償還,這是無條件承認;如果被告只承認借款關係存在,但提出所借款項一部分用於原告的利益,應當予以抵銷,這就是有條件承認。被告承認訴訟請求,是被告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對此應當認真進行調查研究,仔細分析,判斷有無原被告相互串通、規避法律、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然後決定可否將該種承認作為定案的依據。
四、反駁訴訟請求
反駁訴訟請求是指被告提出證據或者理由反對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是被告人為維護自己的權利,實現審判上的保護所採取的一種訴訟手段。反駁訴訟請求可以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從實體上反駁,即以實體法的規定為理由,反對原告關於實體權利的請求。比如,以《合同法》為根據,提出合同是採取欺詐、脅迫手段簽訂的,應當判決撤銷合同。二是從程式上反駁,即以程式法的規定證明原告違反了訴訟程式的要求。比如,提出本案屬於行政爭議,原告無權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對於被告人反駁訴訟請求,應當仔細聽取,認真分析,反駁無理的,根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說服教育;反駁有理的,查證屬實後,應予採納。
五、反訴
反訴是指訴訟開始後,本訴的被告以本訴的原告為被告提出的具有對抗性的獨立的訴訟請求。反訴的目的在於抵銷、排斥或者吞併本訴的訴訟請求。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訴訟法除本條涉及到反訴以外,第59條第二款規定:“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許可權。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第140條規定:“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第143條規定:“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反訴與本訴具有關聯性,人民法院可以將反訴與本訴合併審理。同時,反訴又具有獨立性,提起反訴的被告不僅享有原告的訴訟權利,而且,反訴不因本訴的撤回而終結。同樣反訴的撤回,也不影響原訴繼續審理。 提起反訴是被告的訴訟權利,對於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將反訴與本訴合併審理,可以節省人力、物力和時間,也便於實事求是地徹底解決糾紛。
上述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民事訴訟的訴要和相關規定的具體內容。在發生民事糾紛需要起訴時,務必要冷靜對待,依法按照流程進行上訴,提出合理的訴訟請求,法院終將會給予當事人公平合理科學的結果,切記不能感情用事。
-
怎麼區別法院簡易程式和普通程式
1.立案手續辦理不同:普通程式的立案,由辦案人員根據立案線索提出立案報告或立案審批表,報負責人審批或集體研究決定,認為後果性質嚴重,且具有懲戒效應需給予處罰才審批立案;而簡易處罰程式中沒有明確規定審批手續,現場檢查中來不及辦理立案審批手續。2.調查形式不同:普...
-
上海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及費用是多少?
一、上海法院民事起訴流程及費用是多少?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回...
-
民事訴訟法裡證據的法條是什麼?
在打官司的時候,足夠的證據,不僅有利於案子的順利完成,同時也保證了原告的利益。那麼什麼是民事訴訟法裡證據的法條?這就涉及到本文的法律要點,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談論相關問題,同時希望小編的回答可以幫助到各位。一、民事訴訟法裡證據的法條是什麼為保證人民法院...
-
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哪裡?
一、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哪裡?侵權糾紛的管轄地,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