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一、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程式是怎樣的?
自己提起民事訴訟程式是:
1、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祕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實行公開審理。對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三日前通知雙方當事人。
2、開庭審理大致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和評議,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提出迴避申請,需要說明理由。如果不提出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庭審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自己的請求和主張,按順序分別舉證、質證。質證是當事人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針對證據有無證明力以及證明力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辯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審判員將組織雙方當事人針對爭議焦點,圍繞全案事實、法律責任等發表意見。
5、在評議、宣判階段,合議庭或審判員將對庭審情況進行總結,對雙方當事人發表的意見進行評議,表明是否予以支援,並闡明理由。
6、如果是原告,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7、作為當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訴訟階段,都可以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和解,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主持調解。如果不同意調解或未達成調解協議,人民法院將繼續審理並作出判決。
二、民事起訴狀內容
(1)標題。單列一行在正中寫“民事起訴狀”或“民事訴狀”。
(2)訴訟參與人身份等基本情況。如原告是公民的,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原告是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則需寫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以及與原告的關係。原告如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原告寫單位名稱、地址。次一行寫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法定代表人應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原告不論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託代理人的,在原告的下一項還要寫明委託代理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與原告的關係。被告欄的事項與寫法與原告欄的事項和寫法相同。
(3)訴訟請求。這一部分主要寫明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原告一方要求的有關民事權益爭議的具體問題。如要求損害賠償、債務清償、履行合同、產權歸還等。訴訟請求應寫得明確、具體、簡明扼要。
(4)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是民事訴狀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請求人民法院裁決當事人之間權益糾紛和爭議的重要根據。一般是先寫事實,後寫理由。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被告侵權行為的具體事實或當事人雙方權益爭執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所應承擔的責任。包括髮生爭執的時間、地點、原因、情節和事實經過都應具體寫明,其中,應著重寫清楚被告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和應承擔的責任以及雙方當事人爭執的焦點和實質性分歧。事實寫清楚以後,提供充分的人證、物證、書證及其它足以證明原告起訴有理的證據。理由部分,就是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認定被告侵權或違法行為的性質和所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同時寫明提出請求的政策和法律依據,但必須注意援引法律應準確、適當。
(5)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可以這樣寫:“為此,特向你院起訴,請依法判決!此致××××人民法院”。
(6)具狀人簽名或者蓋章,並註明提交訴狀的年月日。
(7)附項。應依次寫明本訴狀副本的份數;書證、物證的名稱、件數;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年 月 日
提起民事訴訟程式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不同情況來進行認定的,特別是對於起訴的具體原因要向法院來進行說明,為了便於法院進行認定,一般還需要提交有關證據來進行認定,並聘請律師來對有關情況提出合法的辯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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