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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的起算是怎樣的

現實生活中,當我們的合法權益遭受侵犯時,我們是可以提起訴訟讓法院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但是提起訴訟是有一定的時間限制,如果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就可能不會支援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了。下面,本站小編下文為大家講解訴訟時效的起算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訴訟時效的起算是怎樣的

一、訴訟時效的起算是怎樣的

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

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

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

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後,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後經檢查確診並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

訴訟要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起訴的時間超過一定的期間,在法院打官司就不會勝訴。

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都是為3年。

二、訴訟時效可以分為哪幾類

1、一般的訴訟時效

一般的訴訟時效是指在一般情況下普遍適用的時效,這類時效不是針對某一特殊情況規定的,而是普遍適用的,如《民法典》第188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特殊的訴訟時效

特殊的訴訟時效指標對某些特定的民事法律關係而制定的訴訟時效。特殊時效優於普通時效,也就是說,凡有特殊時效規定的,適用特殊時效,我國《民法典》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1)長期訴訟時效。長期訴訟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在三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訴訟時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四年。訴訟時效為4年。

(2)最長訴訟時效。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

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根據這一規定,最長的訴訟時效的期間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權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時效最長也是二十年,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

以上就是小編關於訴訟時效的相關介紹,大家可以閱讀做一個瞭解。一般情況下,訴訟時效都是3年,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因此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要是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建議你登陸本站網站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獲得解答。

標籤: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