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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借條的有什麼注意事項

寫借條的有什麼注意事項

一、寫借條的有什麼注意事項?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出借人書寫。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

3、借條中要表明借錢的原因。

3、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

二、借條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借條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有出借行為。

四、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有哪些?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等等。

3、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借條未約定還款時間的,時效從對方拒絕還款之日起計算,欠條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次日起計算。

五、沒有借條怎明證明債務關係?

沒有借條可以通過以下證據證明債務關係:

1、轉賬記錄。

2、聊天記錄。

3、錄音錄影。

4、證人證言。

借條是證明借貸關係的證據材料之一,如果是借貸關係,不論跟對方的關係有多麼親近,都應該讓借款人寫借條,但是借貸關係是從出借人履行了出借義務以後才成立的,而且借條中沒有約定利息的話,出借人不能向借款人主張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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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