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中法院執行費如何計算
一、民事案件中法院執行費如何計算?
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強制執行申請書應加蓋公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由本人在強制執行申請書上簽名或捺手印。強制執行申請書不得使用圓珠筆書寫,不得使用影印件。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和影印件兩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加蓋承辦法官的法律文書生效章,如果經過兩級法院審理,一、二審法院的法律文書均需提供;仲裁機關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應附上仲裁機關關於法律文書已經生效的函件或雙方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原件一份;行政機關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書應附上當事人已簽收的送達回執以及證據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影印件一份。
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活動中法院不可能直接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當事人不履行已經生效的民事判決書的情況下,需要上訴方主動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強制執行費最終都是由被申請人承擔的。
-
房子保全失效後還可以續保嗎
律師解答:還可以續保。律師解析:房子保全失效後還可以續保。1、財產保全的效力並不是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2、不同種類的財產的保全期限也是不同的,每次採取保全措施後只能維持一定的期限;到期如果沒有采取續封或者續凍措施的,...
-
拒絕還款法院強制措施是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析:民事案件判決下來,對方不執行,法院可以採取強制執行。針對財產,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可以採取凍結、劃撥存款,提留收入;搜查、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財產;強制遷出房屋等多種方式。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
-
這個民事裁定的種類有哪些
一、民事裁定的種類有哪些民事裁定的種類有:1、先行裁決,也稱部分裁決。是仲裁庭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實和爭議中的一部分問題所作出的裁決。先行裁決同終局裁決的效力相同,後來的終局裁決不得就已先行裁決的事項作再次裁決。2、最終裁決。最終裁決...
-
案件中的上訴人是原告還是被告?
一、案件中的上訴人是原告還是被告?上訴人可以是原審原告,也可以原審被告。上訴人不一定就是原告,被告人、第三人都有可能是上訴人。提起上訴的人就是上訴人,沒有提起上訴並與他的利益有關的,就是被上訴人。比如一個案子中,原告、被告、第三人都提起上了上訴,那麼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