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延期審理申請書怎麼寫
日常在法律案件辦理的過程中,我們常常會遇到提出延期審理民事案件的時候,這個時候就要遞交申請書。下面就來看看本站的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民事延期審理申請書的簡介,一起看看學習一下吧。
一、民事延期審理申請書怎麼寫
申請延期審理是當事人的一項訴訟權利,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過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使法院推延開庭審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時間收集證據,支援自己的訴訟請求,對抗對方當事人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平衡當事人間的訴訟權利,平等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同時,也可以為本案提供更多、更詳細的證據,有利於人民法院分清是非,正確認定案件事實,並作出公正的裁判。
延期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案件時由於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某些特殊情況,致使開庭審理無法按期進行或者無法繼續進行時,而推延審理日期的制度。受訴人民法院一經確定了開庭審理的日期並依法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開庭後,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即必須按通知的日期出庭參加訴訟,受訴人民法院也必須嚴格遵守既定日期開庭,且開庭審理一經啟動即應持續進行而不得任意推延。但是由於某些特殊情況的發生,使開庭審理無法繼續進行,或繼續進行將損害當事人正當行使訴訟權利,因而需要推延審理日期。《民事訴訟法》第132條規定了延期審理制度,對於審理過程中出現法定特殊情形的,可以延期審理。延期審理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職權決定,也可以由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是否同意延期審理。當事人提出延期審理請求,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
延期審理申請書,是指在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案件時,遇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進行或無法繼續進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延期審理的法律文書。
製作延期審理申請書的要點是:
1、首部:
(1)註明文書名稱。
(2)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是公民的,寫明其身份基本事項;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2、正文:
明確寫明其申請事項並說明事實和理由。
(1)請求事項:簡要明確地寫明申請人對何案件因何種原因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2)事實和理由:著重闡述申請人提出延期審理的原因,根據其上有的應當推延開庭審理的具體情形,說明其申請延期審理的必要性。基於所述事實和理由,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審理的申請。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請人簽名,申請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有其法定代表人簽名。
(3)申請日期。
(4)附項:附上可以證明申請人具有法律規定特殊情形並應該延期審理的證據材料,如當事人確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出庭的證明。
製作延期審理申請書時,應注意:
(1)在請求事項中延期審理申請所涉案件的案件號應當寫清楚,以便於法院核查;
(2)陳述申請事實和理由時,本案所具有的應當延期審理的特殊情形應敘述清楚,這是法院決定延期審理的法定前提條件。同時還應充分確實地說明本案延期審理的必要性,以增強延期審理申請的說服力。
二、延期審理的條件
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遇有以下特殊情形,致使法庭審理無法按期或繼續進行時,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1)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民事訴訟中,必須到庭的當事人指能夠正確表達意志的離婚案件當事人和負有贍養、扶育、撫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必須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則泛指如:其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甚至無法進行庭審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如: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知道案件重要情況的證人,開庭審理不可缺少的翻譯人員等。
(2)當事人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找到了新的重要證人,發現了新的證據線索時,可以申請延期審理,以收集、調查新的證據,並通知新的證人到庭作證。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認為需要重新予以鑑定、勘驗,或者已有證據材料不清、不足,需要補充調查的,可以申請延期審理。
(3)其他應當延期審理的情形。這是一項概括性規定,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認為需要延期審理,以便準備充分的資料參加訴訟,而向人民法院提出。如一方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另一方當事人認為需針對變更或增加的訴訟請求,收集證據,作應訴準備的,可以提出延期審理申請。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民事延期審理申請書的簡介,相信看完這麼詳細的內容之後,您一定能夠對延期審理申請書有個大概的瞭解了吧。如果實際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您需要遞交申請書,還是建議您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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