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高令能買到機票能上機嗎
不能的,因徵信被限高消費後,不能乘坐飛機的,包括經濟艙都不能乘坐。
為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推動社會信用機制建設,最大限度保護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結合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實踐經驗,最高人民法院對《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進行了修改,並於2015年7月22日起正式施行。
新的“限高令”規定了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法院可以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法院應當對其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能進行部分高消費,如在乘坐交通工具時,不能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不能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遊、度假等等。而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後,其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都將受到相應的限制。
並且法院決定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間、專案、法律後果等內容。法院應當設定舉報電話或者郵箱,接受申請執行人和社會公眾對被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的舉報,並進行審查認定。
-
消費者是否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
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如與商店協商和解未果,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也可以不經協商直接向消協投訴。向消費者協會、行政機關投訴的有效時間,法律、法規已作具體規定,即在發生爭議後2年內。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可以採取書面和口頭的形式。首先要寫明購物的時間、...
-
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哪些行為是欺詐
(1)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4)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5)以虛假的商品說明...
-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應當履行的義務主要有:1、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2、經營者應當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資訊,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3、經營者應當標明其真實名稱和標記等。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
-
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哪些
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主要表現形式:(1)在食品中新增有毒有害物質。(2)製造銷售假藥、劣藥。(3)出售過期變質的食品、藥品。(4)日常用品及機電產品缺乏安全保障。(5)化妝品有毒有害。(6)營業場所不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