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拘留手機怎麼處理?
生活中很多人沒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因為一時衝動而打人或者一時見財起意盜竊了別人的財產等情況被拘留整改。那麼人被拘留手機怎麼處理,其他隨身物品怎麼處理,拘留後扣押的物品怎麼才能要回來?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家講一下相關問題的處理方面與法律制度。
一、人被拘留手機怎麼處理?
警察帶走違法或犯罪嫌疑人之後,隨身物品應由警方暫時保管,如果查明其沒有違法犯罪的行為或者決定免於處罰的,物品會當場交還。如果需要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的,物品會由拘留所或者看守所統一保管。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並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看守所條例》第十一條 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對其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嚴格檢查。非日常用品應當登記,代為保管,出所時核對發還或者轉監獄、勞動改造機關。違禁物品予以沒收。發現犯罪證據和可疑物品,要當場製作記錄,由人犯簽字捺指印後,送案件主管機關處理。
二、刑事拘留手機扣押怎麼才能要回來?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許可權以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65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檢察院作出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檢察院決定拘留的情形:由檢察院自偵的案件,犯罪分子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毀滅證據、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的,以上兩種情形檢察院可以決定拘留。
三、被採取刑事拘留嚴重嗎
被刑事拘留後果有點嚴重了。被刑事拘留說明當事人嫌疑構成犯罪,要面臨刑事審判接受刑事處罰。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3條和第165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 定。
希望大家做一個合法的公民,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為非作歹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處罰,平時的生活中不要有違法的思想,積極向上的享受自己的生活
-
人格權的是有哪幾種權利
一、人格權的是有哪幾種權利一般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內容的一般人格利益,並由此產生和規定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權利。人格權包括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自然人的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信用、隱私...
-
工資6000為什麼10級傷殘只賠兩萬合理嗎?
工資六千隻賠兩萬是不合理的;工傷十級享有7個月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解除或終止合同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就業補助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三十三條、三十七條、六十二條、六十四條規定,工傷職工鑑定為十級傷殘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療工傷所需...
-
侵犯肖像權的法律規定賠償是多少錢?
一、侵犯肖像權的法律規定賠償是多少錢?侵犯肖像權法律規定賠償多少錢並未統一,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民事責任方式。該民事責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其中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為非財產性責任方式,賠償損失為財產責任...
-
同等責任殘疾賠償金相關規定是怎樣的
一、同等責任殘疾賠償金相關規定是怎樣的第33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第34條第1項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