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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方法是什麼?

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方法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如何計算方法是什麼?

交通事故被扶養人生活費這樣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按受訴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費計算,計算時間計算到18歲。被扶養人為無勞動能力的成年人,計算二十年,60歲以上的的,每滿一年少計算一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交通事故賠償醫療費誤工費怎麼計算

交通事故賠償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包括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賠償,還有醫療費誤工費的計算,一般被撫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上一年人均生活費計算,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