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造謠刪博如何取證?
一、微博造謠刪博如何取證?
微博造謠刪博的取證方式有:事先截圖留存;申請人民法院從網站後臺調取等。網路誹謗是指藉助網路等現代傳播資訊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路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路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衝突。司法實踐中,如何在打擊網路誹謗的同時保障公民的言論自由,以衡平國家、社會、個人三者之間的關係是一個難題。
二、網路誹謗的維權方式
1、公民如遇到網路誹謗,可儲存相關證據材料後向轄區公安機關派出所報案,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在此期間,報案人可向受案單位諮詢辦理情況。
2、新規中“被轉發500次或點選5000次”是以實際點選為準,相關統計情況屬於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報案人並不需要了解。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將依法通知報案人相應情況。
3、報案人所需準備的材料是視具體案情而定的,不同案情所需報案材料將有差異。因此,建議公民報案時先與受案單位聯絡,確定所需材料後備齊相關資料前往報案。
三、網路誹謗的責任認定
在網路誹謗案件中,有可能涉及誹謗責任的主要有三方,即網路服務商、公告板服務商及圖片及文字的作者。
如果有人在報刊上撰寫文章誹謗別人,不僅作者可能被起訴,編輯、報刊出版機構也可能被起訴。由於法律規定不同,在有的國家印刷商也有可能被起訴。如在中國清未的報律就規定,如涉官司,作者和印刷者要共同負責。在網際網路上,網路服務商就像印刷商那樣的角色,而公告板服務商就好像編輯和新聞機構。
那麼如果有人在網路上撰寫文章、散佈謠言誹謗他人,網際網路服務商一般來說是不用負責的。這就好像在中國的新聞官司中,印刷單位一般不負責任,因為印刷單位只負責印刷技術工作。
對於網路服務商不負誹謗責任這一點,在有的國家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新加坡就有電子交易法。該法令有條文規定,網路服務商無須對第三方在網上所提供的資料負責,因為網路服務商只是提供技術上的服務,讓第三方能在網上提供資料。所謂第三方也就是指不在網路服務商控制範圍內的人。也就是說,網路服務商無須負誹謗的責任。
隨著網路的不斷髮展,很多人為了逞一時之快釋出沒有事實依據的言論來誹謗他人,這很容易對他人的精神以及財產造成實際的損失,如果刪除了證據的也可以向法院求助要求網站恢復其刪除的資訊,一旦確認確實有違法行為的,將按照網路誹謗進行定罪。
-
侵犯肖像權的處理
律師解析: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不經肖像權人同意,進入當事人的私密空間偷拍當害人的並且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既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也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會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中華...
-
在微博造謠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在微博造謠法律規定是什麼?微博造謠法律規定是:謠言被轉發超過500次可判刑。網路誹謗是指藉助網路等現代傳播資訊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路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路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
-
告人誹謗都要什麼證據?
律師解析:當事人向人民法院告發他人誹謗需要出示下列證據:他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證據;能證明他人捏造事實,散佈謠言損害受害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證據;例如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以及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證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
-
強制猥褻、侮辱罪既遂會咋樣處罰
律師解析:行為人犯了強制猥褻、侮辱罪既遂的:1、應當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若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應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