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物和遺失物存在哪些區別
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可能會將遺忘物和遺失物當作一個概念來理解,但是小編在此提醒您注意,遺忘物和遺失物這兩者在法律中有很大區別。那麼遺忘物與遺失物存在哪些區別呢?本站網的小編為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請閱讀下面的文章做全面的瞭解。
我國《民法通則》第79條第二款規定:“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物權法》第107條、109條至第113條對遺失物拾得人的權利與義務、無人認領遺失物的歸屬等內容作了規定,也沒有涉及到遺忘物。這裡都明確採用了“遺失物”一詞。由此可以看出民法中未對遺忘物進行法律規制,而依照我國《刑法》第270條之規定:將他人的遺忘物或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兩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 罰金。刑法中是以拾得遺忘物為規範物件的,而非以拾得遺失物為調整物件。由於民法與刑法分別採用兩個不同的術語,因而民法學界有人認為遺失物與遺忘物應當加以區分,這種區分主要表現在:
1、從佔有人喪失對物的佔有時的心理狀態而言,遺失物佔有人遺失動產時,往往是無意識的,事後也一般難以準確回憶或說明遺失發生的具體地點;而遺忘物的佔有人均是有意識地將物放置於某地,事後也能準確地回憶或說明物所遺留的具體地點或場所。
2、 從拾得人的主觀心理狀態而言,拾得人對於所拾之物是遺忘物還是遺失物,往往會有直觀的判斷。侵佔遺失物與侵佔遺忘物所負法律責任迥然,一個只是作為民事糾紛來調解,而另一個要遭受國家刑罰。原因就在於,如果這兩種拾得人將拾得物據為己有,主觀惡性是不同的。侵佔遺失物的主觀惡性小,所以只賠償;侵佔遺忘物 的主觀惡性大,所以要受刑罰懲罰。
3、從佔有變動模式上,遺失物為“佔有— 無人佔有”模式,而遺忘物採取“佔有—佔有” 模式。[10]正是遺忘物物主的遺忘行為造成場所管理人對遺忘物自動取得佔有,不管管理人是否發現並拾取遺忘物。
4、從法律效果上,遺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而遺忘物的拾得人或發現人不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
從上述內容中我們發現,遺忘物和遺失物在佔有時的主客觀狀態上存在著一些區別,並且物權發生變動的模式也是存在區別的,所以通過文中詳細的法律解釋,或許會讓您對這兩者能夠在概念上區分提供幫助,當然如果您對此還存有疑慮可以線上諮詢本網的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
損壞財物50元拘留合理嗎?
一、損壞財物50元拘留合理嗎?損壞財物50元拘留是不太合理的。如果損壞他人財物不足50元,應該不會夠行政拘留的條件,一般都是自行協商處理。法律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
-
侵權人的財產不足支付的應當先承擔哪個?
一、侵權人的財產不足支付的應當先承擔哪個?依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和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侵權人的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擔侵權責任。這是民事責任優先原則在《侵權責任法》中的體現,民事責任優先原則即責任主體的財產不足以同時滿...
-
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什麼
一、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什麼共同侵權財產損失鑑定申請書需要注意寫明物證和檢材,如實接受鑑定人員的詢問、調查和檢驗。在鑑定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提供偽證,如提供偽證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鑑定結束後,當事人應...
-
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
一、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嗎?故意毀壞財物不到五千會被立案偵查,《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三十三條[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造成公私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