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稅務糾紛 > 偷稅漏稅

法律上面偷稅漏稅的解決方法是怎樣的

一、法律上面偷稅漏稅的解決方法是怎樣的

法律上面偷稅漏稅的解決方法是怎樣的

逃稅罪是指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的;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的;

3、扣繳義務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偷稅與不申報納稅的界限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已經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或者扣繳稅款登記的;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尚未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經稅務機關依法書面通知其申報的。

另外,《稅收徵管法》第64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可見,對於不申報納稅的行為,《稅收徵管法》雖然也規定要對其進行處罰,但不是作為偷稅行為處罰的。而是在偷稅之外,用另外的條文加以規定。可見,在對偷稅的界定上《稅收徵管法》與《刑法》已經統一起來了。今後,對偷稅的界定,稅務機關的標準與司法機關的標準將趨於統一。需要注意的是,稅務機關以前的某些規範性檔案將不申報納稅規定為偷稅,這與新《稅收徵管法》不盡一致,在新的《稅收徵管法》實施後這些規定將自然歸於無效。

綜上所述,雖然我國沒有特別制定偷漏稅的相關法律條例,但是偷漏稅的行為也嚴重的違反了我國的法律規定,對於所涉及到的違規行為會按照相應的法律來進行處罰,除了要補繳偷漏掉的稅費,還會處相應的罰款等處罰。

標籤:偷稅漏稅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