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違章怎麼申訴

交通違章不服的,不可以申訴,只能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及開具的處罰決定書,到當地交警支隊法控處複議科申請行政複議,交警隊會在60天之內給出複議結果。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九條 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罰款,交通警察當場收繳的,交通警察應當在簡易程式處罰決定書上註明,由被處罰人簽名確認。被處罰人拒絕簽名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交通警察依法當場收繳罰款的,應當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

交通違章怎麼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