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的處理期限:
1、申請事故調解的時間限制:發生事故當事人雙方一致同意申請公安交通部門進行交通事故調解處理的自接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公安交通部門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期限為10日。死亡從辦完喪事之日,受傷從治療終結之日,傷殘的從定殘之日算起,造成財產損失從定損之日起10日。
2、檢驗鑑定的時間限制:需要對當事人生理、精神、屍體、車速等檢驗鑑定的。應在勘驗現場結速之日起5日內指派專業鑑定部門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時間應在20日內完成,需延期的由設區市公安交通部門批准可延長10日,超限的報省級公安交通部門批准。公安交通部門得到檢驗鑑定結果後,應當在2日內將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後3日內另行委託其他具有資質的機構重新檢驗鑑定並告之公安交通部門。
3、屍體處理的時間限制:檢驗鑑定結束後應通知死者家屬,10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名屍體,10日無人認領由縣級以上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人批准處理。
4、出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間限制:自勘查檢驗現場之日起10日內作出。事故發生後逃逸的,自查獲逃逸人或車輛之日起10日內作出。不能查獲的從當事人提出申請之日10日內作出對需要檢驗鑑定的從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作出。
5、管轄權爭議的提出時間限制:事故管轄權爭議報請共同的上級公安機關,上級公安部門應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並通知各方事後報警證據提交當事人未在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交管部門處理的事故證據從提出請求之日起10天內提交。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第六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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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訴訟費誰負責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賠償訴訟費由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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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有人傷的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有人受傷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經責任認定後,責任方應當賠償受害方的人身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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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醉駕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應當立即報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即為醉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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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科處理交通事故流程
律師解析:1)報警:交警事故報警服務電話:122;高速公路報警救援電話:121222)報警時交警會先詢問一些情況,比如有無人員傷亡、車輛是否能夠移動、是否有公共設施損壞等,還會詢問是否單/雙方事故,並要求當事人到護欄外面等候;3)交通警察到達現場,隨同一起來的還有路政、清障、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