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的行政處罰權的解釋包括什麼內容?
一報關的行政處罰權的解釋包括什麼內容?
海關行政處罰是指海關根據法律授予的行政處罰權力,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海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走私行為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實施行政處罰的行為所實施的一種行政制裁。
海關是對出入國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進行監督、檢查並照章徵收關稅的國家機關。那麼對於違法行為但又不觸及到刑法的違法行為,海關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海關行政處罰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是通過對違反海關法的當事人財產、能力或精神聲譽予以一定的剝奪或者限制以達到規範進出境秩序、保護我國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注意:海關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不同、海關行政處罰不能代替刑事處罰。
二、海關行政處罰的範圍
(一)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走私行為。
1、走私行為。根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走私行為是指違反海關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逃避海關監管,偷逃應納稅款、逃避國家有關進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包括:
未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的機關批准,從未設立海關的地點運輸、攜帶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
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
使用偽造、變造的手冊、單證、印章、賬冊、電子資料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擅自將海關監管貨物、物品、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在境內銷售的;
(二)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
1、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禁止進出口貨物的;
2、違反國家進出口管理規定,進出口國家限制進出口貨物或屬於自動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時不能提交許可證件的;
3、進出口貨物的品名、稅則號列、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運抵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應當申報的專案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
海關行政處罰性質是一種行政制裁行為。我們應該與行政強制措施加以區分。現代行政法治要求,“有處罰即有救濟”,“無救濟即無處罰”,行為人受到處罰,同時應具有救濟手段。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有行政處罰權,哪些行政機關有行政處罰權,由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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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海關行政許可權的是哪些
一、不屬於海關行政許可權的是哪些和海關無關的事項不屬於海關行政許可權。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海關行政許可專案1、報關企業註冊登記2、報關員資格核准及註冊登記3、出口監管倉庫、保稅倉庫設立審批4、進出境運輸工具改、兼營境內運輸審批5、海關監管貨物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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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海關稽查的結果有怎樣的處理方式
經海關稽查,發現被稽查人有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行為的,由海關依照《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處理。海關在對被稽查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被稽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經海關稽查,發現被稽查人涉嫌走私犯罪或者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處理。海關根據稽查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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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的稽查權力
海關進行稽查時,應當在實施稽查的3日前,書面通知被稽查企業、單位,在特殊情況下,經海關關長批准,海關可以不經事先通知進行徑行稽查。海關稽查應當組成稽查組,稽查組的組成人員不得少於二人。海關稽查時,工作人員應當出示海關稽查證。海關稽查可以行使下列權力:一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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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稽查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被稽查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1)被稽查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海關應當制發“限期改正通知書”交被稽查人,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海關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海關取消其報關資格,並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