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掛靠駕駛員工傷誰賠償
受工傷的勞動者最關心的就是工傷賠償,而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鑑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鑑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式進行相關計算,得出的最終結果就是勞動者工傷賠償的數額。 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糾紛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保護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工傷糾紛現定了多種解決途徑。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掛靠車輛出事故誰來賠償
目前,大多數地方政府為了便於汽車的管理和各種規費的收取,都要求把個體運輸戶組成車隊,在交警的車管檔案裡,車輛的所有人都登記在車隊的名下,而實際上汽車又全部由個人出資購買,也是由個人單獨經營,而車隊只是代辦保險、代繳養路費等,也只收取少量
的代辦費或管理費,而且這些車隊本身沒有經營車輛,也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不具備訴訟主體資格,也不具有承擔賠償責任的能力。
像這種情況,是車隊為車輛所有人還是個人呢?從所有權的四項權能看,車輛掛靠後車隊仍然不參與經營,不享受收益,這種車隊的實質是個體運輸行業的行政管理部門,而個人仍然對車輛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至於對車輛的處分權,只要不欠繳法定的各種規費,也仍然由該個人享有,並不因掛靠而受限制。因此,如把這種車隊做為車輛所有人而列為被告顯然是不妥的,而應以實際所有者的個人為所有人。如是車隊與個人合資購買的汽車,掛在車隊名下,在經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則應把車隊和個人作為車輛的共同所有人。
-
事故發生後不認定工傷有賠償麼
一、事故發生後不認定工傷有賠償麼沒有做工傷認定的,應該做工傷認定,然後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償,如果因用人單位原因不能認定工傷的,由用人單位賠償。未經工傷認定不能直接起訴要求工傷賠償。因為工傷認定是工傷賠償不可或缺的必要前提條件。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
-
申報工傷過時效如何處理,工傷認定的幾種情形有哪些
一、申報工傷過時效如何處理申報工傷超過時效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的責任。《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
-
勞動者被車撞傷後是否可以同時獲得人身賠償和工傷賠償
一、勞動者被車撞傷後是否可以同時獲得人身賠償和工傷賠償勞動者被車撞傷後可以同時獲得人身賠償和工傷賠償。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
-
工傷賠償款算不算共同財產
一、工傷賠償款算不算共同財產工傷賠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因工傷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亦即個人財產。這是因為一方工傷的補償款,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身體受到傷害的一種補償,不能等同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正常收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