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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傷鑑定要多久完成?

一般工傷鑑定要多久完成?

在生產企業幹活的工人,比如採礦工人,作業過程中可能會遇到安全事故,這種屬於工傷事故。工人發生傷亡後,企業要承擔起責任,做好善後工作,並幫助申報工傷鑑定。那麼,一般工傷鑑定要多久完成?工傷鑑定的期限通常是兩個月,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

一、一般工傷鑑定要多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第二十條之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做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做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做出結論期間,做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2、一般來說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當然,不排除有時候工傷案情比較複雜,需要調查取證致使時間延長的可能。

二、工傷鑑定的程式是怎樣的?

1、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填寫《勞動鑑定申請表》,申請勞動鑑定。特殊情況,職工可直接申請;

2、提供歷次病、傷、殘醫院治療的原始病歷,屬因工傷殘的,需持工傷事故調查報告及有關材料;屬職業病的,需持衛生部門授權的職業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診斷資料;屬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診斷資料;其它情況的,需持有說服力的證明等報勞動鑑定委員會;

3、勞動鑑定委員會應認真審定申請及附件材料,對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明的不予受理;

4、對符合條件的,統一安排鑑定,並把鑑定的時間、地點、人員提前通知企業及有關人員;

5、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委託符合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或者聘請有鑑定資格的醫生組成專家組對被鑑定人員進行喪失勞動能力的醫學診斷;

6、專家組對傷殘、病殘職工的狀況,寫出定性、定量的診斷意見,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傷病或傷殘等級,併發給等級證明書。勞動鑑定委員會應將鑑定結果及時通知企業和被鑑定的職工;

7、職工對勞動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勞動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綜上所述,工傷鑑定是明確具體傷殘等級的手段,是工傷賠償中重要的一環。具體到一般工傷鑑定要多久,得看勞動局的工作效率及工人受傷情況。通常上勞動局受理到出具鑑定書不超過兩個月。如果工人對工傷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拿到鑑定書後的十五日內提出重新鑑定。

標籤: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