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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湖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高溫補貼政策,雖然國家已經頒佈了好幾年,但是高溫補貼政策在具體實施的時候,由於是需要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一項福利性補貼政策,往往勞動者處於一個弱勢地位,在針對這項政策實施過程當中,還需要各省市的政府加強監督工作。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是,我國湖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我國湖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一、我國湖南高溫補貼是哪幾個月?

根據《湖南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應當在7、8、9三個月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今年我省的夏季高溫津貼仍按照去年下發的有關通知標準發放,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不能低於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併入“工資、薪金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提醒,廣大用人單位需按照高溫津貼的標準和發放辦法,及時做好發放高溫津貼等工作準備,加強高溫天氣勞動保護

特別注意:工作中暑須到醫院診斷後才能算工傷。

二、夏季高溫作業者在上班時中暑,算不算工傷?

長沙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的負責人透露,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高溫下工作中暑應算工傷。不過,該負責人提醒,出現中暑後,應及時上醫院診斷,憑醫院診斷書,才好進行後續的維權事宜。

根據《條例》規定: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發生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並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墊付,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中暑職工即可享受工傷待遇。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該負責人還特意解釋,防暑物資並不屬於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目前湖南省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是7月份到9月份,一共三個月。規定每人每月不得低於150元,另外各位勞動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夏季自己在工作過程當中中暑的話,這種情況應該視同工傷,是可以享受工傷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