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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離婚遷戶口要什麼材料?

戶口1.1W

一、離婚戶口要什麼材料?

2021離婚遷戶口要什麼材料?

首先,要取得當地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遷入的證明。

其次,要到現在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我國《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 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因此,在取得遷入地集體經濟組織准許遷入的證明後,張某應到現在戶籍所在地的縣級公安戶口登記機關 開具遷出證明。

最後,應持相關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遷入手續。《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 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因此,張某應在規定時間內持原戶籍所 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證明、擬落戶的張某孃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同意遷入的證明,到擬遷入落戶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手續。

二、離婚後戶口怎麼辦理遷移?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三、夫妻離婚後戶口怎麼辦?

離婚後戶口怎麼辦,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回原籍,拿著原籍派出所同意簽發的戶口準遷表去戶籍部門辦理準遷證(需要有原籍單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證明和),然後在現在戶籍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證。二是把戶口和前夫分開,單獨立戶。雖然還是一個戶口地址,但是戶口在法律意義上是分開了。

夫妻雙方離婚除了會導致婚姻關係歸於消滅外,還會導致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爭奪、夫妻共同債務分割,以及夫妻和孩子之間的戶口遷移問題,一般來說,只要男女雙方離婚,那麼戶口就會進行分割,即一定會有一方將戶口遷出或者是辦理戶口分戶。

標籤:戶口 離婚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