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強制執行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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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法院的強制執行是有時間限制的,民事訴訟法規定是6個月,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有執行能力,應在6個月內執行結束;如果對方沒有執行能力,6個月屆滿時要視情形中止或終結執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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