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的複議期限和訴訟期限是多久
行政強制執行的複議期限為六十日,訴訟期限六個月。
我國《行政複議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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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哪些事項不服可以不經複議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有關公安行政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安機關的下列行政行為,有關公民或法人如果不服,都可以向法院起訴:(1)對公安行政處罰不服的。(2)對公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如治安收容,扣押財物,限期整改火險隱患等。(3)認為公安機關侵犯其合法經營權的,如違法擅自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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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議後的行政訴訟時效是多久
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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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多長時間給答覆
行政複議受理之後的60天內會有答覆,情況負責的可以延長至90日。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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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行政處罰多長時間行政複議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