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申請書提交後司法審計流程是什麼
一、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的含義
司法審計是案件管轄的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採用審計手段對有關會計事項進行審查。目的在於發現犯罪、證實犯罪和懲辦犯罪,準確公正地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司法審計屬於專項審計。
二、司法審計的流程
司法審計是司法人員在辦理經濟案件時,應用專門技術方法,通過對案件資金運用規律的分析,從會計資料中收集會計證據,證明與資金相關案件事實的訴訟活動。司法會計鑑定是指司法機關為了查明案情,在解決案件中的會計問題時,指派或聘請有會計專業知識的人對會計問題進行判斷和驗證,並作出司法會計鑑定結論的訴訟活動。
(一)司法審計範圍
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的司法會計鑑定的範圍,實踐中,一般在下列情況下提出司法會計鑑定:在偵察過程中,偵察人員對有關會計資料無法解釋;在計算犯罪數額時,需要會計核算原理和方法;偵察人員對有關會計資料證明案件事實的認識有分歧意見;案情複雜,涉及的會計資料眾多;告人提出有正當理由的申請,要求指定進行司法會計鑑定;被告人的辯護人有正當理由的提出進行司法會計鑑定;其他需要司法會計鑑定的事項。
(二)司法審計業務的流程
司法審計是偵察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按訴訟的有關規定進行。司法審計的程式是否合法,將直接影響到鑑定結論的證明效力。根據實踐中形成的慣例和刑事訴訟法的精神,司法審計一般要經過審計的指定、進行鑑定和作出鑑定結論三個必要的程式。
(三)審計的指定
審計的指定包括審計的指出、選用司法會審計人、發出審計通知書和送交審計材料等內容。司法人員在決定審計並選擇好司法審計人員後,和聘請的司法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簽定審計通知書,並提供相關的資料。
(四)進行審計
司法會計審計人員接受審計任務後,應在指定地點進行審計,不得將審計資料帶出指定地點。司法審計人員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分析、檢查送檢的會計資料;檢查被告所在單位的會計資料。如果需要從中調取有關的憑證,應由偵察人員進行,而不能由司法審計人員直接調取;司法審計人員還可參加偵察活動中的勘驗檢查,並在勘驗檢查筆錄中註明;詢問被告人。在詢問過程中,應有偵察人員在場,有偵察人員主持進行詢問,司法審計人員不能單獨詢問被告人;要求進行筆記鑑定。對於提供的會計資料有塗改偽造的痕跡,司法審計人員為了明確責任,以利進行正確的判斷,可要求司法人員對憑證等會計資料進行筆跡鑑定;要求司法人員提供新的資料。在鑑定時,發現審計通知書中所列問題僅靠提供的材料不能作出判斷時,可要求偵察人員提供有關的其他資料。
(五)作出審計結論
司法審計人員在進行上述活動後,運用專業知識對案件中的會計問題進行推斷評判,作出司法審計結論,出具司法審計報告。根據分析論證結果,結合委託審計的內容,作出財務事實性結論。結論只能回答事實問題,不能回答法律問題,結論一般包括:財產使用權轉移的事實及金額,財產所有權轉移的事實及金額,財產滅失的事實及金額,經營數額和獲利數額等。
以上內容就是關於建築工程司法審計申請書提交後司法審計的流程,現目前,建築工程很容易出現事故,特別是資金鍊一旦斷裂,那麼受損傷就不僅僅是建築施工方,如果要避免建築工程專案出現被司法審計的情形,就必須得將建築工程專案的每一筆賬都清楚的做好,以防止被審計現象的出現。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延安律師!
-
工程大勞務和小班組的區別
律師解析:工程小班組相對於工程大勞務組,潛力廣、彈性大、兼具靈活機動性。而工程大勞務組在用人成本上比工程小班組要低,人事管理也相對方便,但利潤會比工程小班組要低。採用小班組的優勢企業在進行專業分包時,雙方都要對分包的工程以及質量問題承擔連帶責任,即一旦...
-
建設工程索賠時效是怎樣的?
一、建設工程索賠時效是怎樣的?1、索賠時效一般是二十八天:索賠時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索賠方在索賠事件發生後的約定期限內不行使索賠權的,視為放棄索賠權利,其索賠權歸於消滅的合同法律制度。約定的期限即索賠時效期間,一般為28天(根據通用條款)。該種索賠時...
-
建設合同無效情況主要有哪些?
律師解析: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築施工企業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承包人超越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設工程竣工前取得相應資質等級,當事人請求按照無效合同處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建築法》規定:“從事建築...
-
工程合同是否一定要約定工期?
律師解析:工程合同必須寫工期。法律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所以施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