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撫養費的時候都有哪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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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撫養費其實也可以當做是確定撫養費的數額,現實中,由於各個離婚家庭的實際情況不同,就導致在計算出來的撫養費數額是不一樣的。那在確定撫養費數額的時候一般都受哪些因素影響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衡量撫養費的因素都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衡量子女撫養費的具體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麼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儘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對於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在近年的司法實踐中,若雙方對撫養費的具體數額爭議較大,而有給付撫養費義務一方的經濟收入又不穩定,人民法院常會以當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作為判定給付撫養費數額的標準。
綜上所述,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時候需要從三個方面的因素進行考慮,即子女實際生活學習需要、父母的經濟收入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等。從這三方面考慮,才能比較公正的確定對子女撫養費的數額。
二、如何確定未婚生子的撫養費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不管是在這樣的家庭,雖然說支付給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是一方月收入的20%-30%,但需要注意針對實際情況的不同,最好是根據相關因素具體確定一下撫養費的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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