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如何爭取?
一、兩個女兒的撫養權如何爭取?
可以向經訴訟程式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而在離婚案件中要想爭取到撫養權的證據是相當重要的。
證明由己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關於孩子的撫養問題,應該根據我國撫養孩子的立法精神,從如何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去考慮證據的收集。
二、如何取證?
1、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所以,爭取撫養權一方盡力將自身具備這些優勢展現出來,比如,教育經歷證明、單位頒發的榮譽證書等。
2、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需要提供您自己父母的戶口本或身份證,或讓您父母出庭等。
3、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您可以提供自己單位的工資證明、自己經營公司的可以提供公司的營業執照;
4、有表達能力子女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律師可以提醒當事人,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三、如何證明己方更適合撫養子女?
1、自己工資收入、教育程度優於對方的,可收集工資表、納稅證明、學位證書等證據
;2、子女隨自己生活時間較長,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顧更多的,可以由居委會開具證明、鄰居提供證人證言等予以證明;
3、自己居住環境優良、就學條件便利的,可提供相關證明;
4、自己的父母願意幫助帶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體情況、自願帶孩子的意願等相關證據;
5、自己工作表現、思想品質的單位證明;
6、子女在兩週歲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
7、能夠證明自身條件有利於子女成長的其他證據。
四、如何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
有以下情況,不利於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1、對方有婚外情的;
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孩子撫養權的爭取,最好的途徑就是通過訴訟,要努力在訴訟中通過證據向法院證明孩子由己方撫養是最好的選擇,這時,法院才有可能會將孩子的撫養權交給己方,但是要注意的是,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的過程中,要注意孩子自己本身的意願,同時也要從對孩子好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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