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列印的遺囑到底有沒有效?
一、民法典列印的遺囑到底有沒有效?
民法典列印的遺囑是有效的,《民法典》第1136條規定,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列印遺囑要想發生法律上你必須要具備以下條件:
1、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員在現場見證。
2、訂立遺囑的人員和見證人員在每一頁下面進行簽字。
3、必須要註明的是日期。
二、遺囑的有效要件是什麼?
自書遺囑的有效條件:
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
自書遺囑既不能由他人代筆,也不能用打字機列印,只能由遺囑人自已用筆將其意思記錄下來,但遺囑人設立自書遺囑不得以鉛筆及其他易於塗改的筆書寫。
2、自書遺囑須是遺囑人關於其死亡後財產處置的正式意思表示。
如果遺囑人不是正式製作自書遺囑,僅是在日記或有關信件中提到準備在其死亡後對某遺產如休處理,則不應認定該內容為自書遺囑。但是,自書遺囑只要求是遺囑人處分遺產的真實意思的書面記載,也不要求須有“遺囑”的字樣。如果遺囑人在有關的文書中對其死亡後的事務作出安排,也包括對其死亡後的財產處理作出安排,而又無相反證明時,則應當認定該文書為遺囑人的自書遺囑。
3、須由遺囑人簽名。
遺囑人簽名是自書遺囑的基本要求,它既證明遺囑確為遺囑人親自書寫的,也證明著遺囑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書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和、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為無效。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改、增刪的內容無效。
4、須註明年、月、日。
遺囑人在自書遺囑中須註明立遺囑的時間。遺囑中的時間記載是確定遺囑人的遺囑能力的準據,也是在有多份遺囑時確定各份遺囑先後的準據。自書遺囑中註明的時間原則上應為遺囑製作完畢,遺囑人簽名之日。但遺囑人並不於簽名之日為遺囑的時間而以其他時間為遺囑的時間的,也未嘗不可,不過只能以遺囑中註明的日期為遺囑的時間。遺囑中未註明日期的,或者所注的日期不具體的,例如,只註明年、月,而未寫日的,遺囑不能生效。
現實生活中,不論是列印的遺囑,還是具體的當事人手寫的遺囑,都是可以發生法律效力的,這一點在我國2021年1月1日頒佈的《民法典》中明確的予以規定。是列印你不需要注意的是畢竟是列印的,所以當事人和見證人必須要簽字。
-
死亡賠償金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答:不屬於。律師解析:死亡賠償金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1、死亡賠償金,又稱死亡補償費,是受害人死亡後賠償義務人支付受害人近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的一種損失。2、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房產繼承程式有什麼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產繼承程式:沒有公證遺囑或者是法院確認有效的其他型別遺囑,需要向公證處提供財產證明以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材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進行公證遺囑,便不用進行房產繼承公證,直接辦理變更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辦理遺贈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遺贈關係如果確立,贈與的人以及被贈的人或許也會遇到一些阻礙,因為贈與人的兒子或者女兒亦或是其他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會對其進行勸說,乃至產生爭議。所以很多情況下遺贈的關係人通常會通過進行遺贈公證,以此來確認權力,保證遺贈能夠正常進行。法律上對遺贈辦理公證尚...
-
再婚後育有子女,一方死亡,財產怎麼繼承?
在離婚後雙方復婚的情況經常出現,如果夫妻在婚後又生了子女,而一方又去世了,這種情況下留下的遺產應該如何分割呢?繼承權屬於誰?這種情況如果不能處理好,很容易引起經濟糾紛,鬧上法院。遺產繼承一般有這些情況:1、已經立有遺囑,那麼就按照遺囑進行處置;2、未立遺囑的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