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存款取走還算死後遺產嗎
一、生前存款取走還算死後遺產嗎
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將錢款取出,但是沒有花銷完畢,此時被繼承人所剩的錢依舊屬於遺產。如果是被繼承人死亡之前,將財產贈與某繼承人那麼在被繼承人去世之後,該錢款就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了。
二、如何辦理存款繼承的手續
儲蓄是我國老百姓理財的普遍方式,常因被繼承人死亡而導致被繼承人名下的存款進入繼承程式。如何辦理存款繼承手續,就成了繼承人必須解決的棘手問題。
1、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應向銀行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並憑此證明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取手續。
被繼承人生前已經在公證處辦理了繼承權公證的,繼承人只需持公繼承權公證書和本人身份證就可以辦理。
若被繼承人生前未留有遺囑,也未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人對存款的繼承權有爭議的,必須向法院提起遺產繼承訴訟,判決書或調解書生效後,合法繼承人則應持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及法律文書生效證明去銀行辦理存款繼承手續。
2、國外華僑、港澳臺同胞和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者),在國內銀行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存款,被繼承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的,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向存款銀行所在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公證,銀行憑繼承公證書辦理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
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
3、繼承人在國外的,可憑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國駐該國使館、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證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據以辦理存款繼承手續。
4、被繼承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原被繼承人是全民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的,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有;原被繼承人是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的職工的,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均不計算利息。
5、被繼承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沒有向銀行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而直接去銀行辦理支取或轉存存款的,銀行將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銀行對事後發生的存款繼承爭執與糾紛不負責任。
存款不同於現金,想要從銀行裡面提取出來,是需要辦理相應的手續,同時提交一定材料的。只要提交的材料符合遺產繼承的規定,那麼在辦理繼承公證等手續之後,就可以將死者的存款一次性的從銀行提取出來,然後可以存入個人賬戶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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