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遺產有哪些?
一、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遺產有哪些?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具體包括如下幾項: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注意:
1、公民的收入。一般是指公民的工資、獎金、存款及利息、從事合法經營的收入,及接受贈與或繼承所得的財產等。
2、公民的其他合同財產。一般包括公民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有價證券;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抵押權、留置權、典權;發明權、發明權中的財產權;商標權中的財產權等等。
3、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要是死亡後或因死亡而產生的財產,如死亡撫卹金和死亡賠償金等均不屬於可繼承的遺產範圍。
提醒的是撫卹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後,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
根據有關規定,撫卹金的享受物件,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死者的配偶或真系親屬;
第二,這些親屬主要地或部分地依靠死者生前扶養。
因此,從上述規定看,撫卹金不屬於死者的遺產,不能作為遺產分割繼承。
二、繼承的房產不辦理過戶可以嗎?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都要經過登記才發生效力。但是民法典有特別規定,因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物權的,自繼承或者受遺贈開始時發生效力。也就是說房產的所有權從繼承開始的時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經過較為繁瑣的登記確認產權。
但是繼承下來的房產除了不經過登記就能夠取得所有權之外,還是受有一些限制的。我國民法典又規定了,按照民法典取得的物權,當需要對於該物權進行處分時候,還是需要進行登記的,如果不經過登記,那麼所做的物權處分行為就是無效的。所以,如果說對繼承下來的房子沒有另外打算的話,可以不用辦理過戶登記,但是還想做其他打算的話,那麼最好還是去辦理房產登記,將房屋登記到自己的名下,這樣就可以方便未來對於其進行具體的再處分。
在當代社會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範圍是比較廣泛的,通常在進行繼承的時候,需要弄清楚哪些遺產可以發生繼承。目前我們國家所規定的關於公民所合法擁有的收入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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