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是第幾順位繼承人?
一、孫子是第幾順位繼承人?
孫子不是法定繼承人,故此也就不存在孫子是第幾順位繼承人的問題。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二、老人的孫子有沒有繼承權
一般情況下老人去世孫子沒有繼承權,孫子只能在以下幾種情況下有老人繼承權:
1、老人的子女先去世的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2、老人去世後,子女也去世的
老人的遺產也可由孫輩轉繼承。轉繼承和代位繼承的不同是,轉繼承可以發生在法定繼承中,也可以發生在遺囑繼承中。還有,轉繼承人的範圍包括被轉繼承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不僅包括原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還包括其他法定繼承人,如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是老人在世時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孫輩
4、如果孫輩盡了較多贍養義務,也可適當分得遺產。
順位繼承人只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即孫子並不屬於法定繼承人,若是祖父母在世時立遺囑,將財產遺贈給孫輩,或者是孫子在祖父母在世期間盡到了較多的贍養義務,那麼也可以獲得繼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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