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中對重婚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一、離婚案中對重婚的判定標準是什麼?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在認定重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
重婚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
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
三、一般重婚行為與重婚罪的界線
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重婚行為與重婚罪的界線。但我認為重婚是嚴重觸犯我國刑律,社會危害性比較嚴重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258條的規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記機關再次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行為;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釋:“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的規定,包括了有配偶的人雖未經與他人結婚登記,但卻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行為。可見,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
如果說在婚姻關係中一方出現了重婚罪的行為後也是會觸犯我國的婚姻法,那麼在婚姻法中規定了當出現重婚罪的行為後另一方是可以向對方提起訴訟並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如果發現了對方有重婚的行為後也是要及時收集好證據,然後通過法律的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
重婚罪會判刑嗎一般判多少年?
律師解析:會判刑,犯重婚罪,一般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屬於重婚的情形有以下兩種: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
-
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公安機關受理重婚罪的法律依據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之規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眾、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機關有案件管轄權。重婚罪,是指有配...
-
重婚罪同居的具體含義具體是啥
律師解析:重婚罪同居的具體含義: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對於重婚的,不僅要解除其重婚關係,還應當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責任,且重婚的婚姻是無效的,不受法律...
-
哪些財產屬於同居共有財產
律師解析: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範圍有:1、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後,雙方同居期間共同產生的收入、購置的財產等;2、雙方同居於1994年之前,屬於個人財產,但男女雙方以書面形式約定歸共同所有的,夫妻在事實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收益、住房公積金等;3、同居期間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