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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再婚後離婚證要保留嗎

離婚2.6W

發生再婚後離婚證要保留嗎

再婚後離婚證要保留嗎

沒有任何規定當事人在離婚後,還需要進行保留的。

再婚辦理結婚證都需要什麼手續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需要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以及離婚證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 非雙方自願的;

(三) 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2016年2月1日起,新的《婚姻登記工作規範》實施。新《規範》中結婚登記增加了指紋認證環節,要求離婚登記有獨立場所,更好地保護個人隱私,並著手打造莊重神聖的結婚證頒證儀式,逐漸扭轉婚宴大操大辦的舊習。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結婚申請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的,應當登出其離婚證。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確立夫妻關係。

辦理二婚結婚證是需要進行出具離婚證明的,其他的材料和證件跟頭婚是一樣的。我國講究婚姻自由,並且隨著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口素質的不斷提高,人民的思想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離婚已經是全民完全可以接受的事情了。

標籤:離婚證 婚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