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無理由離婚,無理由離婚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結束婚姻關係,既可以協商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不過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需要提出具體的離婚理由,在現實中還有有一種情況是無理由離婚。那到底什麼是無理由離婚?產生原因有哪些?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
一、什麼是無理由離婚
無理由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在決定離婚和辦理離婚手續時,沒有明確的離婚理由。與早期因為“有外遇”“夫妻不和”導致離婚的現象形成明顯對比。
二、無理由離婚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1、心理原因
對婚姻愛情的放任心態和愛情中我行我素的心理,把結婚和離婚都當成了一場遊戲一場夢。
由於社會生活節奏的加快,也由於人的生存變得越來越複雜化和多元化,兩人長期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家的單調無聊致使外面世界的五彩繽紛,給婚姻中的人很大的誘惑和刺激。
對愛情抱有愈來愈大的期望的時候,婚姻哪怕只是無過錯的婚姻,在某一些人眼裡往往也會成為他(她)贏得“愛情”的障礙。
2、無理由離婚症狀表現
“審美反差”讓愛失落。戀愛時,我們愛得死去活來。可結婚4年後,生活的瑣碎徹底磨去了我們的激情,他的形象在我心中也變得越來越模糊。
“婚後沉默”讓家崩潰。婚後8年,經歷了從一開始卿卿我我,繼而吵吵鬧鬧,到現在既無風雨也無晴空的過程。
“同‘性’相斥”讓愛停頓。日子久了,彼此感覺對方太透明瞭,隨著往日美好戀情的漸漸淡去,相互間的吸引力也隨之消失,我們不再彼此關注對方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實。
三、無理由離婚反對意見
走進婚姻,除了感情之外,還要有道德和責任的制約。正如一位名人所說:婚姻是一個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如果說感情沒了,拍拍屁股就走人,連一個理由都沒有,豈不是太荒謬了嗎?這不是對家庭極不負責任的做法嗎?夫妻雙方走入婚姻就形成了某種契約關係,你要中途退出也可以,但總得有一個充分的理由吧。
我個人認為,既然是“無理由”,幹嘛要離婚呢?如果無客觀具體理由,就貿然離婚,這是一種漠視婚姻、生活、家庭的態度。多年以後,彼此會不會為曾經不理智的決定而後悔呢?還有如果沒小孩,兩個人想離就離,想合就合,這還沒什麼牽掛。如果有了小孩就不該再說句“無理由”就離婚了,如果為了自己的一時痛快,不顧及小孩就是一種很自私的表現,也是缺乏責任感的體現。真希望它別蔓延開來。
婚姻不是兒戲,步入婚姻殿堂的也都是成年人,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結婚前應審慎決定,一旦發現婚後生活不能如願,是否選擇離異也應出於理智的考慮。
上文中具體為大家闡述了無理由離婚的相關法律內容,主要是指夫妻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無法提出一個明確的導致離婚的理由。但在我國,這樣的情況下通常是不會辦理離婚手續的。如果您對上述問題存在疑問,不妨向本站網站的律師詢問,專業的律師能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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