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領結婚證需要帶離婚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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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沒有任何規定當事人在離婚後,辦理再婚登記的時候,必須攜帶離婚證。但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出示其無配偶的證明材料。再婚去領結婚證需要出具的證件和證明材料與初婚登記的相同。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當事人在辦理結婚登記的時候必須出示其無配偶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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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母和養子女結婚屬於無效婚姻嗎
律師解析:如果養父母和養子女在沒有收養關係的情況下結婚屬於無效婚姻。養父母和養子女是基於收養關係而形成的法律擬製血親關係,一旦收養關係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等同於生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我國法律規定親屬關係結婚婚姻無效,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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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寫一份能夠嗎
律師解析:婚前協議至少要兩份。一般是簽字方各執一份即可,至於要籤更多份由雙方約定,註明本協議一式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就可以了。一般是男女雙方各執一份,民政局不備案。只要雙方認可並簽字即發生法律效力。其中,約束人身自由的條款無效,其他條款對雙方均具有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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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婚證規定是什麼
律師解析:辦理結婚證規定是:1、登需要提交本人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的證明、人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等材料;2、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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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可否復婚
律師解答:可以復婚的。律師解析:夫妻離婚後是可以復婚的。且需要按照普通的結婚程式辦理。即當事人提交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等材料,婚姻登記機關依法審查前述材料,確認雙方符合登記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