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公證夫妻財產約定費用是多少?

一、公證夫妻財產約定費用是多少?

公證夫妻財產約定費用是多少?

公證夫妻財產約定的收費標準為財產價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間,財產約定的範圍如下:既可以對婚前財產,也可以對婚後財產;既可以約定為共同共有,也可以約定為按份共有。

夫妻財產約定協議的主體可以是夫妻,可以是即將確立夫妻關係的男女。簽訂的時間可以是在結婚之前,也可以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式應當是書面形式,約定的內容是對結婚後夫妻兩人名下的財產(包括現有的和將來有的)的歸屬問題。

二、夫妻財產約定公證需要的材料有什麼?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三、公證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的後果有什麼?

夫妻財產約定書生效後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最直接的後果就是產權歸屬問題發生變化。這是協議當事人都容易明白的。產權發生變化之後,基於財產的收益、處分等問題也發生變化。如銀行存款的利息、房產的增值部分、股權的股息等等財產這些既不屬於工資、也不屬於經營所得,這些也當然的歸產權人所有。這些間接後果容易被忽視,在辦理公證中我們應當提示。

個人財產由個人處理,共同財產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共有財產的處理是共有人的共同同意。如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處理財產對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夫妻財產往往只登記一人名字,很多夫妻共有財產屬於“隱名共有”。因此存在財產登記人在處理財產,而不是實際所有人在處理財產。如對於男方婚前房產,雙方約定歸女方個人所有,但是產權人名字不變更,這就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房產,因此在辦理公證時應當提醒變更登記,達到產權登記人於實際所有人的一致。

同時應當告知,按照相關規定,登記人可以處理財產,如不變更登記可能給實際所有人造成損失,也要造成實際所有人無法處理財產。

夫妻財產約定公證的收費在財產價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辦理財產公證手續,需要取專門的公證機構,要攜帶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與財產有關的所有權證書,提前書寫好的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